在前不久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到“現(xiàn)在搞不清裝載多少,才能順利上路不被扣罰。他的一些同行朋友剛跑車到了北京后,已經困在那里,有的因超載罰光了身上的錢,有的被扣了證件,還有的不敢捎貨往回返。朋友們從北京打來電話告訴他這些情況后,他也不敢再出車,他已經去車管所為自己的車辦了停駛手續(xù),因為這樣還可省下養(yǎng)路費。
在滄州車管所,潘先生發(fā)現(xiàn),前來“報!钡拇筘涇囂貏e多,除了單個的大貨車主,還有一些運輸公司和車隊,都是抱著一大摞一大摞的車牌子往“報停”的手續(xù)臺上交,排隊閑侃才知道,都是因為司機不干了,很難再雇到人,車都“趴窩”了。
潘先生還說他每年臨春節(jié)都來報20天的停駛,那時是一年中“報!弊疃嗟。但最近,來車管所“報!钡膱雒孢h遠“火”過春節(jié)。在潘先生辦手續(xù)的那天,聽說“報!睌盗烤鸵呀洺^春節(jié)的一倍多。排隊的司機開玩笑說:“這回提前休長假了。能改行就結束休假,找不到別的工作就只能在家等救濟了!敝劣谲囋趺刺幚,就得各尋門路了。車貸沒還完的人不怕:“讓銀行把車拿走,愛怎么著就怎么著!
潘先生還舉了自己的例子:他是貸款買的解放142型半掛大貨車,拖掛標定10噸。車管所核發(fā)的是兩個行駛證,車頭行駛證沒有核載,拖掛行駛證核載10噸。但是,收養(yǎng)路費卻是按輪子數目,核載16噸。上路收過路過橋費則又是一種算法,只駕駛車頭空跑按6噸收錢,帶拖掛還要再加16噸,按22噸收費。收費讓人糊涂,罰款更讓人糊涂。運營管理的路政核載18噸,而交警則按10噸核載,每次跑北京過交警那一關不超過13噸可以放行,但同時要交200元到500元的罰款,為了多拉多掙錢,這對潘先生來說已成慣例。
潘先生毫不隱瞞地告訴記者,以前他出車,都要拉30噸。不這樣干,根本賺不到錢。滄州到北京370公里,嚴罰超載之前運費價格每噸才65元。如果只裝10噸,跑一趟才收入650元。這一路柴油錢就要450元(百公里37升,每升3.30元),一路的過路過橋費又要800多元。收入的運費遠遠抵不上一路上的支出。
像潘先生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很多很多,單單靠政策法規(guī)的管理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切實把實際情況與政策法規(guī)相結合起來才能更好的發(fā)展中國的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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