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發(fā)布《河南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指南》,《指南》明確了營運貨車的分檔補貼標準,標準如下:
2)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其中,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見表2。
3)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
4)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時間=注冊登記日期+使用年限-注銷日期,其中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年限為15年。新購營運貨車軸數(shù)=牽引車軸數(shù)+掛車軸數(shù)。
原文如下:
河南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指南
一、實施時間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我省營運貨車注冊登記所有人。
三、補貼范圍
報廢貨車應于2024年7月31日(不含)前在我省公安機關部門注冊登記,并取得《道路運輸證》。報廢貨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日期、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和《道路運輸證》發(fā)放日期均應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一)僅報廢營運柴油貨車
1.提前報廢(距強制報廢期1年〔含〕以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不含掛車);
2.持有公安機關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zhì)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二)報廢并更新營運貨車
1.報廢車輛應當符合前述(一)中報廢車輛要求;
2.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國六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中重型營運貨車,并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其中,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一致。
(三)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
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 29912〕,并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四、補貼標準
(二)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其中,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見表2。
(三)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
(四)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時間=注冊登記日期+使用年限-注銷日期,其中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年限為15年。新購營運貨車軸數(shù)=牽引車軸數(shù)+掛車軸數(shù)。
五、申請流程
(一)申請渠道
申請人(車輛所有人,公司類型時為法人)在政策實施期內(nèi)向車籍地市級交通運輸部門提交《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和下述申請材料(待線上渠道開通后通過線上申請)。
(二)申請材料清單
1.申請僅報廢營運柴油貨車補貼的,需提交: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環(huán)保網(wǎng)”車輛排放階段查詢截圖)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機動車注銷證明》
《道路運輸證》(電子證照)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
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身份證(所有人為公司類型時提交法人身份證)
2.申請報廢并更新營運貨車補貼的,需提交:
報廢車輛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環(huán)保網(wǎng)”車輛排放階段查詢截圖)
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報廢車輛的《機動車注銷證明》
報廢車輛的《道路運輸證》(電子證照)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
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環(huán)保網(wǎng)”車輛排放階段查詢截圖)
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新購置車輛的《道路運輸證》(電子證照)
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身份證(所有人為公司類型時提交法人身份證)
3.申請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的,需提交:
《機動車登記證書》
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出具的符合《城市配送物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 29912證明
《機動車行駛證》
《道路運輸證》(電子證照)
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身份證(所有人為公司類型時提交法人身份證)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如實填報信息,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對經(jīng)查實發(fā)現(xiàn)申請人利用虛假信息或設置虛假交易等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并追繳補貼資金。違規(guī)企業(yè)和個人將被取消補貼和參與補貼活動資格。
2.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3.在申請補貼資金到賬期間,要確保借記卡及對應銀行賬戶始終有效,可正常接收資金,以免影響補貼資金的到賬。
4.已獲得國省其他資金渠道支持的車輛,不納入本次補貼資金支持范圍,請勿重復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