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9月1日起:貨車年檢稱重
2020年5月26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了GB38900-202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新增了“空車質(zhì)量”要求。按照要求,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9個月開始實施,也就是2021年9月1日起全國將正式實施貨車年檢稱重,輕卡的車輛總重不能超過4.5噸,一旦超重就過不了年檢了!卡友們趕緊自查!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2015年3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掛車的空車質(zhì)量與機動車注冊登記時記載的整備質(zhì)量技術參數(shù)相比,誤差應滿足:
二、國五延遲上牌2021年8月、9月到期
2021年上半年開始,為了滿足國五消庫存及上牌的要求,全國不少地方開始延遲國五上牌的時間,延長的范圍在3-6個月之間。
從目前的信息來看,已有多地國五上牌將在8月底或者9月底到期。下面,我們來給大家總結一下。
三、廣州:2021年9月起全市所有道路24小時禁止鳴笛
2021年9月1日起,《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在全市范圍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措施的通告》實施,全市范圍所有道路全天禁鳴喇叭,該《通告》有效期5年。
根據(jù)《通告》,每天0時至24時,在全市范圍所有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但有2種情況除外,即: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根據(jù)《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及《廣東省實施辦法》中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對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qū)域、路段鳴喇叭的處罰為罰款150元,不記分。
四、2021年9月1日起:70個城市推行網(wǎng)上核發(fā)貨車電子通行碼
2021年9月1日起,天津等70個城市推行網(wǎng)上核發(fā)貨車電子通行碼。
在南京、南昌、??凇豸斈君R4個城市試點貨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電子通行碼基礎上,天津、濟南、昆明等70個城市(名單附后)推廣應用“交管12123”APP核發(fā)貨車電子通行碼,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xù),減少紙質(zhì)材料和來回往返,助力現(xiàn)代流通體系建設。
五、江蘇治超新規(guī):2021年8月起貨車闖卡最高罰3萬
為了更好的治理超載超限現(xiàn)象,維護道路安全,《江蘇省公路條例》修改增設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管理”專章,實行“入口拒超”,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條例》將在8月1日起正式實施。
與上述條款對應,“擾亂檢測秩序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強制拖離或者扣押車輛,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貨運車輛采取多車輛并排、首尾緊隨等方式逃避檢測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處五百元的罰款。”
六、2021年8月10日起:湖北中重卡靠右行駛
近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實施中重型貨車靠右側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告指出,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貨車,應當靠右側車道行駛。
1、中重型貨車在同向2車道路段行駛時,應當在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在交通標志和標線未禁止超車的路段,可以借用左側車道臨時超車,但超車后應當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迅速駛回右側車道。
2、中重型貨車在同向3車道路段行駛時,應當在最右側車道依次行駛,禁止在最左側車道行駛;在交通標志和標線未禁止超車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間車道臨時超車,但超車后應當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迅速駛回最右側車道。
3、中重型貨車在同向4車道及以上路段行駛時,應當在右側兩條車道依次行駛,禁止使用其他車道行駛、超車。
七、截至2021年8月31日 這些車輛禁行京哈高速
為了進一步保證道路安全,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發(fā)布了《關于2021年旅游高峰期間加強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表示:7月1日至8月31日,危險化學品車輛、超限物品運輸車輛、5軸(含)以上貨車、車長12米以上貨運車輛禁行京哈高速公路,通行沿海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