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協(xié)同落實進京貨運車輛通行管理措施,強化進京物資運輸車輛通行保障,在嚴密防范疫情通過運輸環(huán)節(jié)傳播擴散的同時,積極支持和全力配合做好首都生產生活和醫(yī)療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目前,北京市對進京貨運車輛采取查詢司乘人員行程卡及北京市相關委辦局核發(fā)的《應急物資進出京調撥(轉運)證明》等管理政策,對疫苗運輸車輛仍以《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道路運輸調運單》作為通行憑證。
通知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及周邊省份公安部門要進一步規(guī)范公安檢查站點工作流程,明確進京貨車通行要求,做到一次停車、同步檢查,具備條件的要開通貨運車輛快速通道,車流量較大時,及時增加人員、設備和檢查站點,提高檢查效率;對于持有北京市相關委辦局核發(fā)的《應急物資進出京調撥(轉運)證明》和疫苗生產企業(yè)、疾控機構蓋章的《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道路運輸調運單》的車輛,實行快速檢查、檢測,減少車輛排隊,為貨車進出京快速通行提供便利。
2.進口冷鏈食品物流高風險崗位人員閉環(huán)或封閉管理
2021年8月13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第二版)》(簡稱《指南》),進一步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物流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重要人員疫情防控,切實加強道路貨運車輛消毒、人員崗位管理、核酸檢測和疫苗接種工作,細化保潔后勤服務人員與垃圾盛裝器皿等環(huán)節(jié)的防控要求。
《指南》要求,與進口冷鏈食品貨物直接接觸的裝卸、搬運、保潔等高風險崗位人員要完成疫苗接種,人員相對固定、登記造冊、實行閉環(huán)或封閉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輪班制,工作期間集中住宿、封閉管理,從嚴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場所與居住地之間對點轉運,避免工作期間與家庭成員和社會普通人群接觸;港口碼頭、口岸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裝卸、搬運、保潔等高風險崗位人員定期核酸檢測頻次調整為每隔1天1次,其他一線作業(yè)人員1周2次,間隔2天以上。